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扬州揽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都揽月国际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发表于2013-11-21

扬州揽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江都揽月国际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江都市仙女镇利民北路与江淮路交叉处新上江都揽月国际广场项目。项目总投资18415.7万元(环保投资180万元),总建筑面积48239.5m2

二、按照绿色生态小区建设标准,使用节能材料,强化小区绿化,绿化率不得低于30%;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小区排水系统,商住楼须设置公共烟道。

三、商业用房如建设餐饮、KTV练歌房、舞厅等易引发环境矛盾纠纷的项目,须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四、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围栏,对作业面和道路适时洒水,保持相对湿度,风速过大时,停止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出入施工场地应进行清洗。泥浆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均不得外排。

2、落实施工噪声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强噪声建筑机械设备并设置隔声屏,合理选择运输车辆进场时间和路线,实施禁鸣管理,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因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时,须携有关部门证明材料,提前3天到环保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

3、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市政污水管网,送江都市清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为:COD≤12.7/1.8t/a、氨氮≤0.9/0.18t/a。

六、项目开工建设前15天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手续,并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

七、本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由江都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建成后,须及时申请我局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预售房时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发表于2013-11-21
长江头家,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关于扬州揽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都揽月国际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11-21

挺好的

发表于2013-11-21

还有这个公告

发表于2013-11-21

有这个正规文件才好

发表于2013-11-21

不错不错

发表于2013-11-21

发表于2013-11-21

不错不错

上一页|1|
/1页